学费标准以省厅核定为准。
注:1、美术学、艺术设计、动画专业招生计划面向江苏、山东、江西、湖南、河北、安徽六省招生。
2、音乐学在江西、湖南、安徽等省招生,认可各省音乐统(联)考成绩。
3、招生计划如有变动,以各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。
三、报名 执行教育部《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》和招生省份《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》。
四、专业课考试安排
(一)、艺术类(美术、艺术设计)专业考试安排:江苏、江西、湖南、山东和河北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考点报名参加测试。专业不可兼报
(二)、音乐学考生请按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。
(三)、合格证发放:除本省有明确要求的,不超过1:6发放合格证。
(四)、专业考试结果:凡专业考试合格者,我院于4月1日前发给专业成绩通知书(并开始接受查分,网址jwc.hsu.edu.cn键入专业考试准考证号即可)。专业考试不合格者,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。
五、文化考试: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录取排序原则: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,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,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,按专业课总成绩×70%+文化课总成绩×30%所计算的合成分,分省分专业排序录取。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按专业课从高到低录取。
七、 复查
新生入学后,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地址: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稽灵山路9号
邮编:245041 联系电话:0559-2546568
网址:
http://www.hsu.edu.cn、 http://jwc.hsu.edu.cn